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27日訊 (記者 楊淼)日前,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《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進中國式現(xiàn)代化的決定》(以下簡稱《決定》)中提出,研究把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合并為地方附加稅,授權地方在一定幅度內確定具體適用稅率。
“設立地方附加稅,毫無疑問是給地方更大的稅收管理權限!敝袊斦茖W研究院原院長劉尚希在接受中國經濟網《深談》欄目采訪時表示。
他說:“在我們國家,地方沒有稅收立法權,只有一定的稅收管理權,F(xiàn)在一個稅兩個費,是在增值稅和消費稅計稅基礎上附加征收。合并以后,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,在一定幅度內確定稅率,就有一定的操作空間,可以因地制宜,等于擴大了地方的稅權。原來的費,必須?顚S,教育費附加,就只能用于教育,限制性很強。一稅兩費合并為地方附加稅以后,增大了地方可自主支配的財力!